后湖莫岭莫之翰
后湖莫岭莫之翰
莫之翰(1639—1707),字紫来,号嵩皋,潜江莫岭(今后湖管理区莫岭)人。清康熙八年(公元1669年)举人,康熙九年(公元1670年)进士。他是潜江莫氏家族第四位名人,还是潜江有史记载的古代朝廷高官之一。
莫之翰中进士后,即被授上高(今江西上高县)知县。在知县岗位上,他廉政爱民,重典治乱,鼓励农耕,疏浚河渠,得到了上高县妇孺老幼的称赞。四年后,擢升刑部河南司员外郎(从五品)。在刑部员外郎岗位上,他督审要案,平反冤狱,工作十分出色,于是在康熙十七年(公元1678年),升迁到凤阳府下的泗州(今江苏盱眙、泗阳一带,州署在今盱眙)任知州(从五品);在知州岗位上干了五年后,移贵州提刑官(正五品)。再后来,任礼部仪制司郎中、陕西太守(实际是陕西西安知府,正四品)、陕西布政司参政(从三品,相当于如今的副省长)。
莫之翰干得最出色的是在泗州(即今盱眙)知州任上,盱眙人民至今还念念不忘他的两件事。
一是主持纂修《泗州志》。1985年台湾成文出版社重新刊印《泗州志》,总共三百六十二页,莫之翰为盱眙人民留下了宝贵的精神、文化财富。后来,追溯盱眙历史,探究盱眙历史文化,古泗州城考古、溯源,使用最多的就是这部《泗州志》。
其次是率领民众抗击百年一遇的大洪水,坚守州城。据《泗州志》记载,清康熙十九年(公元1680年)六月,淮河流域连续七十天降雨,形成“淮黄并涨,有滔天之势”。莫之翰不畏洪水之凶险,率领民众迎风冒雨,日夜坚守在大堤上。但人力无法抗击天威,六月底,黄河决堤后洪水顺汴河奔流入淮,以致淮河、洪泽湖大堤多处溃口,凶猛的洪水冲进了滨临淮河和洪泽湖的泗州古城。志书上这样写道:“淮大溢,外水灌入如建瓴,城内水深数丈,樯帆往来可手援堞口。甚矣哉,官若浮鸥,民皆抱木而逃,自是城中为具区矣”。
面对城池、州府尽淹水中,百姓流离失所的惨境,欲哭无泪的知州莫之翰没有逃离,更没有被灾害所吓倒,莫之翰先是将衙署移至城墙上,搭棚驻守,现场指挥救灾。当洪水漫至城墙后,又将衙署移至河堤高处,继续坚守。
时至今日,还能从现代媒体上看到当年莫之翰抗洪救灾的卓然风采。2012年6月6日《扬子晚报》记者路叶刊发了一篇题为《包容天下,创富裕未来的人文姿态》的文章。文章共有三个小标题,第一个小标题就是“莫之翰般的执着”。此文从当年那场水灾写起,赞颂莫之翰面对洪水淹城,以执着的信念,坚守自己治下的土地和人民。
2012年3月5日《深圳特区报》记者王小平的《古泗州城的前世今生》也写到了那场洪灾。“水漫泗州城后,知州莫之翰欲哭无泪。他感到了自己失职,搭棚驻守在还未完全淹入水中的防洪堤上,现场办公,设点赈济灾民。后来又在泗州城外筑两道新堤,以保护防洪堤上的州署和棚户居民。”
在那个洪水肆虐的时刻,大堤上的草棚就是莫之翰的府衙,每日里从赈灾粥棚里给饥民发稀粥就是他的工作。这种勤政爱民,体恤百姓的可贵品格,当是历代为官者的榜样。
/郑家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