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根滩刘应同
竹根滩刘应同
刘应同,明万历进士,出生于潜江竹根滩荷湖垸,荷湖垸在今竹根滩镇罗赵湾、田湖、田店村一带。
万历十一年(公元1583年),刘应同荣登进士之榜,最初任刑部侍郎。刘应同在刑部侍郎任上,针对当时各地呈报刑部伸冤状较多的情况,上奏皇上“请开豁凝滞”。得到万历帝朱翊钧恩准后,他即对陈年疑案进行复审,纠正冤假错案,一百零六桩冤案得以平冤昭雪。
刘应同因公正无私,廉明清正,又有卓越的组织领导才能和胆识,后升迁为陕西汉中知府。刘应同上任伊始即遇汉中大饥荒,他立即奏请开仓赈灾,还将自己的俸禄和积蓄捐献出来为百姓买米、施粥。饥荒仍无缓解,他又劝妻子戴氏将娘家陪嫁的金银首饰也拿出来全部卖了捐赠赈灾。虽然此举是杯水车薪,但汉中百姓得知后,口口相传,感恩不尽。
最能表现刘应同的超人胆识及爱民如子情怀的是他不惧鬼神,怒斩神像一事。此事发生在刘应同从汉中调任四川保宁知府后。
保宁是一个历史沉淀深厚的地方,除了是古巴国别都外,三国蜀汉时期曾是开国重臣、五虎上将之一张飞的领地。公元221年,刘备平定益州后,派张飞为巴西(即明时保宁府辖区)太守,领军驻阆中达七年之久。
一千多年后,到了刘应同驻阆中任保宁知府时,张桓侯庙却被巫婆把持,成了他们愚弄百姓的工具。《大清一统志·名宦》和康熙《潜江县志》都记载有:“时郡有张桓侯庙,里岁为神娶妇,一不应,则多水灾、疾疫。”“里人醵(jù,大家凑钱)钱买女,合鼓吹笙帛纳庙。越三日,出其骨”。即巫婆假以张飞灵魂附体,说每年八月二十八日张飞的生辰,都要给“他”娶一名年轻貌美的民女为妻,否则,就给这里降下水火和瘟疫灾难。
更荒诞无稽的是,巫婆一手操纵的“桓侯娶妻”之闹剧,居然闹到太守头上了。康熙《潜江县志》记载,“至期,太守主之。太守不欲举行,则殃先”。巫婆说,桓侯娶妻典礼,要太守亲自主持,太守若推诿不去,就会先遭灾殃。
刘应同到任听说此事,不仅不信这骗人的巫术,还想下令将那巫婆一杀了之。但转念一想,杀了这个巫婆,还会有新的巫婆继续装神弄鬼。经过认真调研,决定从庙和神像上做文章。于是他精心准备,筹办了一次声势浩大的“桓侯娶妻”祭祀活动。活动开始,他对各地前来参加活动的民众,宣读了自己撰写的一篇《告桓侯》檄文。檄文说:你千古英雄的桓侯张飞大将军,“生为亲兄弟杀妻子,曾甘心于妇人否?死留香火祀春秋,肯失躬于淫祀焉?”你是黎民百姓心中的神,本应护佑他们,但你如今被一妖孽操纵,肆意糟践民女,欺凌百姓,请你自读《汉律》,犯下的是何等大罪!我今天代表民众要斩你身首,火烧尔庙,严惩妖孽。如果有罪,“谨按天诛”!
刘应同的这篇檄文真是惊天地、震鬼神,好不慷慨激昂,感人至深。参加祭祀的民众肃然起敬,巫婆吓得魂飞魄散。说完这些,他将巫婆投入牢笼,随即推倒桓侯神像,烧毁大庙,还将“桓侯”的头颅高挂城头示众多日。最后“藁(gǎo,古代行刑)悬其首,一郡震慑,妖遂以平。郡人戴德,立祠以祀”。
刘应同为护佑一方黎民卓尔不群,诛妖孽、斩神像后,得到的“异报”是善报。其长子刘贞吉中了举人,任职于北闈;再后,小儿子刘昌吉与昌吉之子刘璔(zēng)、侄子刘璹(shú)三人,在崇祯十二年(1639年)科同一榜中举,成为潜江乃至中国士林之罕事。
/郑家荣